1、对于初次出现的扰民广场舞噪音,居民可以先心平气和跟舞者沟通,向他们申明居民的生活工作等作息时间,小区内孕妇、病人等需要休养,要求他们转移跳舞地点,或是要求他们尽量调低音箱音量,严禁人声喧哗,不得在工作和休息时间跳舞。
2、广场舞往往跳舞者众多,场地周边的居民,单独去跟他们沟通往往难以奏效,他们会仗着人多势众置之不理,因此,可以组织小区户主派代表集体前去交涉,在声势上要镇住他们。
3、找到物业公司、环卫绿化部门等公共场地管理方,然后组织受害居民代表团,前去管理方处要求其严肃管理,出面劝阻约束或是驱逐跳舞者。
4、如果跳舞者对居民和场地管理方的劝告置之不理,就直接报警,要求警方警告、劝阻活动组织者,如果屡教不改就要惩罚活动组织者。当然,还可以投诉到城管局和园林城建局等部门。这些部门也可能存在踢皮球不管事的,但是,一定要先试着找他们,这为将来采取各种手段铺好法、情、理的道路。
5、上述渠道走过后,如果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本地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爆料曝光这些扰民行为。有些地方设置了网上政务平台或是市长热线之类的,可以直接电话或是网上投诉。
6、如果上述手段解决不了,自己又没有胆量和泼辣劲,又不会或是不想耍流氓,更崇尚非暴力手段,那就只好自己堵上耳朵干受罪了。关紧门窗,买一副好点的耳塞带上,能稍微减弱噪声的干扰,当然,这个只能在休息时用,要是在工作中就无能为力了。
通过调查了解广场舞群众和休息群众对于生活的要求标准后,进行社会行为的管理,这样才能够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不能够一刀切来强压某一方的需求,而是针对相矛盾的两种需求取折中的思考模式。
修正广场舞群众的活动时间,锻炼身体不是为了扰民,而是自我身心的愉悦。为了广场舞群众着想,自然能够得到广场舞群众的体谅,不要站在对立面的角度去与广场舞群众商议协调,这样才能在友好的气氛中达成共识。
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可以组织几个人去跟广场的大爷大妈们协商,毕竟这是个公共场所,大家好好说话是很有必要的。你们可以写一个协议,广场舞跳舞的时间规定在哪几个小时之内,超出一定的时辰就要停止播放音乐。
关于扰民可以让他们将音量调小一点,能够完成舞蹈动作即可。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加强自己房间的隔音,把窗户都给关上。写作业的人就买一副耳塞,赌上耳朵世界就清静了。
1、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请他们来进行协商,因为跳广场舞如果说噪音过高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请相关部门进行了治理,其实城管是负责管理这个东西的。
2、也可以向居委会举报,让居委会与跳广场舞的人进行协商,减少分贝,尽量不要在人休息时间跳广场舞,
3、也可以自行与跳广场舞的人协商,大妈们有的还是比较好说话的,可以跟他们讲是在声音过大,请他们降低噪音。
跳广场舞时播放的音乐,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分贝,就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但是对违法产生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污染的法律责任,我国只规定了警告和罚款的处罚措施,没有规定其他处罚措施。所以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广场舞的危害不仅仅是噪声污染,一些人霸占广场,导致年轻人晚上都不敢去广场,不是人人都喜欢热闹、不是人人都喜欢人多的地方,社会更应该关注一下喜欢安静的人群,他们每天晚上休闲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呆家里。以前年轻人、孩子们还能在广场溜冰,活动活动,现在全被老年人霸占着,根本没有什么活动场所,而白天要上学、要上班,要不就是太阳大,不适合活动。
对于这些社会问题,给出一点意见:
广场可以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每天应该限定时间开放,每天限定1或2小时,并对喇叭音量进行有效监督,超过多少分贝,发现一次就罚款100元。或者每周一、三、五开放给广场舞,其它时间应该禁止广场舞,留给其他人休闲,广场不是老年人的专享场所!同时法律法规也应该尽快出台,不能像过去那样限定于口头劝说或者警告,这些措施毫无约束力,应该给予罚款、没收设备、拘留等处罚。
有些广场一大早,天刚刚亮就有人放歌跳,不少人睡觉都是一个问题,晚上持续到广场关灯,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年轻人压力大,也会增加犯罪率,还会增加与广场舞的人群发生冲突的几率,增加人们之间的矛盾,现在有很多人对老年人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那些跳广场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