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律规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这种法律行为就称为“ 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类:1、法定形式,即法律规定的形式,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依照法定形式办理。2、约定形式,即当事人双方约定某种法律行为所采用的方式,如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公证。“不要式法律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的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