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研究室“司法解释的逐条解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最高院研究室“司法解释的逐条解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2024-11-15 17: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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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得看发布时间,有没有被废止,也可能是以前的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2007后司法解释就四种形式。当然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说的话法官总是可以听的,但不能作为判决书里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
      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解释”的形式。  
      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的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的形式。  
      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制定的司法解释,采用“批复”的形式。  
      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的形式。

回答(2):

我是一名释放人员出来己经三月有余了没吃,没住一点最低保障都没有我该去找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