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个案的回复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司法解释本身是对法律的补充。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最高院的批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但是该批复绝不是法律。二者区别明显。
谁的批复也不算法律。法律只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执行的才算法律。最高院的批复可以理解为是对法律的终极解释。
在理论上 不算,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按照批复去判案。
不能算的,法律是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立法机关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