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挺多啊,我都回答好几次了。这是官方回复的咨询,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户籍在本省、市,另一方户籍在外省、市,要求在本省生育并落户的,户籍在外省、市者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街)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在本市办理一孩生育登记,需要携带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妊娠诊断证明,本人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爱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情况证明,就可以到现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免费办理准生证。
涉及孩子落户问题,最好还是回双方原籍办理生育登记,或者事先咨询公安部门能否落户。
需要到一方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办理,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单位开具的初婚未育证明
结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第一胎证明(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任何一方计生部门办理(乡或街道计生办)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带齐以上资料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原则上你们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就到那里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申办《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