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期以后,伴随商业思潮兴起,商人形象在话本小说中得以大量体现,其中明冯梦龙《三言》和凌蒙初的《初刻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中描写商人生活的将近60篇之多,再现了当时商人的生活面貌,商人作为商业交易中的主体,受到金钱等利益的驱使,做出一些不符合时代道德标准的事情,逐渐形成重利轻义,无奸不商的刻板印象,本文从商人自身的角度出发分析,重新解读《三言》《二拍》中的商人,并叙述其文学功用。一、“奸商”的两种释义首先对无奸不商作一个双面的释义。无奸不商意为不奸诈就不能做商人,反过来,无奸不商的意思就是商人都是奸诈的。传统来讲,二者具属贬义,究其起源,有着多种因素,李亚农认为:“殷人善贾,周人重农,而传统的中国农业社会沿袭了这种重农抑商的传统,因而贱视殷人,鄙视殷人。”《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民为柱,商为末。”商人的地位低贱,大都扮演者社会末位的角色,上不得台面。传统价值观念中,普通百姓勤劳朴素,劳动耕种才是顺应天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