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学校无论搞什么活动都有各式各样的食物,为什么职高无论每次搞什么活动都是瓜子、花生、矿泉水?

2024-11-09 04: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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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上海基础教育界,大家都熟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上世纪90年代,某著名中学一名成绩优秀的女生,因为上数学课看了课外书被老师发现,数学老师不仅课上对她严加批评,下课还告到班主任那儿,当着办公室那么多老师的面,又是一通批评。可想而知,这名学生受到的打击有多严重。在场的各位老师都不知所措,而有一位历史老师却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就在下一节历史课上,他知道这位女同学伤透了心,就有意识请她回答问题,这次回答说实在的并不圆满,也没有反应她的真实水平,但老师还是满意的鼓励了她,并且让她到黑板上写下答案,其实历史课并不需要到黑板上去演算的,但老师知道这位女生能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于是有意识去让她在同学们面前充分展示。该同学也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含着泪写完了答案并暗暗下着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有用的人。正是这堂普通的历史课,影响了这位同学的一生,后来她考上了大学,成为行业中优秀的人才。
我本人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1978年我正上高二,高一下学期,高二上学期,正面临着分文理科,但学文科还是学理科,心里还真的没数。那时,高中还是两年制,我们还没有明白过来高中是怎么回事,就要我们选择什么文理科。正是这个节骨眼上,发生了一件影响我们一生的事。一天,物理作业本发下来,我们有几个同学都没有批改,也不知道是何原因,但凭我们对这位物理老师的了解和直感,他不喜欢我们,或者认为我们学物理没有出息,一气之下,我们便跑到文科班班主任那儿,一致要求读文科。庆幸的是,我们几个当年都考上了本科。
老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着他们的一言一行在年轻的学子心中有种特殊的分量,可能一个不经意的言行,就能影响和决定着学生的一生,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教书育人,对学生负责,这是我们当老师的永远的天职,不可随意,更不可懈怠!

这是笔者曾在网络上发表的一篇短文《教师的言行影响和决定着学生的一生》,没想到反响非常强烈,不少网友纷纷跟帖,发表评论。这就更加促使我深入思考“教育伤害”的问题。教育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沉痛话题!

教育伤害,顾名思义,就是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因为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身心损伤。接触了大量案例之后,笔者试图将教育伤害做出分类,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一、人为伤害,教育者的言行对受教育者造成的伤害。

人为伤害又分为语言和行为两大类。
教育者的语言失当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这样的案例特别多,我们少数师德修养较差的教师,言语不文明,有意无意刺激和伤害着学生,有的甚至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如“笨猪”、“没出息”、“有爹娘养没爹娘教”、“将来只能做坐台小姐”,这些不堪入 耳的秽语甚至比这更不堪的言语,竟然出自我们教师之口,竟然出现在神圣的课堂上。教育主管部门曾经出台了一系列师德规范,包括教师禁语多少条之类,应该说这还远远不够,看来师德建设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教育者行动过激、过失甚至违法犯罪,造成受教育者的伤害。教育者的行为过激、过失,可能还属于一种无意施加,如打耳光、打屁股,体育课上老师踢学生一脚,有时造成的伤害属轻微的,有时 却造成终身残疾,甚至造成死亡。学校老师打耳光,把学生打得穿孔的事例并不罕见。甘肃古城某小学教师马某在检查学生作业时,因学生马某作业没完成,马老师便对这位马学生胸部和背部各打一拳,该生当即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系外伤性心肌进血休克致死,该老师也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人为伤害,还可以分为过失和有意施加甚至有意犯罪两种。言行过失或失当造成受教育者不同程度的伤害,其情节或轻或重,后果也有轻有重,1998年山东德州就发生过“两脚踢出一条命”的事例,教师方法简单粗暴,学生顶撞老师,老师一气之下踢了他两脚,该生回家后,喝下农药自杀身亡。更有甚者,有些伤害是教育者有意施加甚至违法犯罪。湖北仙桃发生过小学老师逼迫学生吃牛屎,极大摧残了学生身心健康。1998年, 乐清市某小学还发生了某女教师为教育常说粗话的调皮学生,竟责令他们当众脱裤,造成不良影响。一些道德败坏的教师,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单纯无知的女学生,畏亵强奸女生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甚 至残害杀害年幼的学生。

人为伤害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有的只是轻微的皮肉之苦,如踢屁股、打嘴巴之类;有的却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造成离家出走人格分离甚至自杀身亡;更有甚者造成身心的双重摧残,如有的教师长期奸污霸占女学生,造成身心严重摧残,最终被绳之以法。从人为伤害造成后果的时效性看,有的只是暂时的显性的,有的 却是终生的难以挽回的伤害。

人为伤害中,还有一种极特殊现象,即学生之间的互相伤害,这类事故发生率也非常高,如小学生用笔互相扎伤眼睛,中学生之间打架斗殴造成伤害,这里有学生个人原因,也有教师管理责任。

二、制度伤害,由于多重原因,我们的教育制度政策,也会对受教育者造成各种各样的伤害,譬如,高考制度、升学制度、毕业政策等等。

案例一,安徽六安地区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考生朱某某,是个农村孩子,一心想上大学,却屡考不中,每年都差那么一点点,总让人满怀希望,结果又总让人大失所望,连续考了八年,也就是说他上了八届高三,结果当地人送他一个绰号叫“朱八届”(猪八戒谐音),幸运的是他最终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学本科。我们的高考制度就是如此,选拔性极强,不能够让所有有志青年圆大学梦。还有更多高考落榜者,名落孙山,成为他们人生中永远的阴影。

案例二,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一天我在校园巡视,遇见一位已毕业多年的学生,难得他还有空回母校看看,他连声称赞学校变化很大,也变美观了。其实我很早就了解他,多年前我们 听说他头脑受刺激,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的得病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但他的一席话都让我深思,“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高中毕业证书上多出了一行字,‘经补考合格准予毕业’。其实,我当时成绩非常优秀,一直是班上前几名,但因为考试的时候生病无法参加毕业 会考,只好通过补考才拿到毕业证书。”我们不能说他得病就是因为这多出的一行字,但至少这一行字和这行字所带给他痛苦经历对他的影响很深。可是,我们会考制度又绕不过去,象他这样成绩优良的学生,如果有学分制,那会怎么样?

如今遍布城乡的就学政策,有的已经得到较好的解决,如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基本上做到了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普高和职高二元分离,农民工子女不能在父母务工城市读普高,对农民 工子女有形无形的歧视,招聘过程中唯学历唯文凭现象等等,这些政策无疑对青少年学生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很多问题会逐步得到改善,但由于国情的特殊性,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痛苦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还会有为数不少的受教育者将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

三、在教育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也会对受教育者造成伤害。目前来看,这类伤害的比例最大,受伤害的人数也最多。

第一,校内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对学生人身安全直接带来威胁。由于建筑质量不过关,设计不合理,造成校舍垮塌、楼梯踩踏事故时有发生,影响颇大。四川某学校组织学生晚自习,因楼道狭窄,没有路灯,晚自习下课后,造成拥堵踩踏,致多人伤亡。体育活动设施不完善,造成学生损伤,如水泥足球场篮球场,造成学生摔伤甚至骨折等。

第二,在校外组织活动,因活动方案不完善,组织不严密,造成学生伤害甚至群死群伤,此类事故也时有发生。浙江缙云某小学四年级五个班的学生,在校长吕某和10教师带领下,到距离学校十余里的水库春游。抵达目的地后,校长和三名教师察看了游玩地点,即与个体船主商定,由渡船运送学生抵达对岸。其中三个班级学生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争相登船,船尚未启动,即倾斜进水沉没,造成128名学生落水,43名学生溺水身亡。

第三,校内校外,因食品卫生中毒而造成群体伤害。目前,不少学校自办食堂,而这些食堂大都承包给个人经营和管理,由于食品卫生存在问题或管理出现疏漏,极易造成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学生集体食物中毒,轻者呕吐腹泻,重者住院治疗甚至死亡。

学生伤害,还有两种情况,我们认为这不属于教育伤害。第一,学生在校内外参加活动,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如参加体育锻炼造成正常运动损害,抽筋、骨折等。第二,学生在校外自由活动或参加社会活动时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如交通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尽管这类伤害是造成青少年死伤的重大杀手之一,但与教育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在分析了教育伤害的大致类型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减少和避免教育伤害的对策。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特别是学校,我们应该重视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完善防止教育伤害的法律法规,树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护受教育者的身心安全。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7年颁布) 、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建立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制度》(1996年)、《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998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签发了,《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这些法律法规及措施,有效保障了受教育者人身安全。

二、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自觉性,尊重和爱护每一个学生,同时加大对违反师德言行的处罚力度,对造成青少年身心伤害的违法言行给予从重从快严惩。

三、广大教育工作者要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健康第一,安全第一。

四、加强教育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责任制,加大教育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性,健全校内外各类活动组织的安全预案。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避险能力。

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关爱、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构筑一道安全屏障,这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回答(2):

我国目前中学生人数高达7300万,中学生消费状况也越来越受社会关注,在中学生消费中有许多问题,足以引起中学生朋友和家长们的重视。
零点公司调查:7300万中学生消费什么?
我国目前有7300万中学生,因此,他们的消费趋向及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力是市场走势的重要参数。最近,零点调查公司和北汽福田公司对北京、保定、上海、苏州、广州、佛山6市的1589名初一到高三的中学生进行了消费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中学生每年的零花钱人均为800多元,主要用于购买零食(包装食品和饮料)和文化用品(文具、书报、磁带、vcd);男生乐于去运动场所和书店,女生则是书店和商店;对体育用品的名牌印象集中,购买自己的衣服、零食、自行车、杂志、vcd、录像带和卫生用品基本自主,晚餐、看电影和出外游玩对家长有较大影响力;读报方面,以晚报和电视节目报接触率高;中学生印象深刻的广告则是自己喜欢的明星尤其是冷漠、酷的女影星。
中学生“人情消费”知多少?
激动网讯据哈尔滨日报道,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在中学校园里,没有送过礼的同学很少。男生多采取是清吃饭,而女生则以送小饰品、小工艺品、小玩具为主。每个学生一年用在“人情消费”至少几十元,有的甚至要花几百元。据了解,这些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向父母要。
学生:这是“礼尚往来”,没办法。
一位初二女同学说,自从上了中学之后,“人情消费”比从前多多了。好朋友过生日,过节什么的,不送礼物,就会被同学瞧不起,还容易“伤感情”。一位高中生告诉记者,他们班里同学送礼物都分关系好的送贵重一点的,关系一般送差一点的。有的同学经常为了买礼物发愁,既要买得有新意,又要让对方喜欢,时间长了心里觉得挺累的,但也没办法“礼尚往来”嘛。 “人情消费”:向成年人看齐。
一些学生反映,他们的“人情消费”是跟大人学的。
某高中生晓妍16岁生日,班上凡是和她要好的同学都送了她礼物,还将生日小礼品送到小妍家,小妍的爸爸妈妈为了给孩子“还礼”,花了几百元钱在饭店订了单间,把和小妍要好的同学都请了来。第二年,小妍过生日就主动要求在饭店招待同学。
家长:孩子不该背上人情债。
一个姓刘的家长说,平时也给孩子不少零花钱,孩子大多也都用在校园“交际”上了。没想到现在的中学生也这么讲“人际关系”。
另一位家长认为,孩子重视友情是对的,但是应该教育孩子,友谊不是可以用钱买的。回想我们的中学时代,那时候同学之间也没互相送礼物,可那时的同学友谊相当纯洁,相当深厚。她认为,现在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是间接影响孩子背上人情债的原因。
谁来为孩子卸下“人情包袱”。
有关专家认为,十几岁的中学生对一些社会现象的辩析能力不强,在一些变味的“人际关系”的影响下,难免会模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会对孩子人格的塑造产生影响。
如何消除不良影响,家长和学校都要做出努力。首先,在学校里,老师要从正面教育学生,什么样的校园人际关系才是正常的,过分的“人情消费”。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最重要的是,老师和家长要在学生面前做个榜样,已正才能正人。
校园“人情风”该刹了!
学生追名牌,是耶?非耶?
青少年的心目中崇拜各类偶像--影星、歌星、运动明星……在追逐和攀比中,他(她)们有意地装扮自己,在名牌运动服饰的消费上,他(她)们是极具购买能力,不可忽视的一个社会阶层。
曾有人就《中学生零花钱消费现状》这一问题,对北京的71所学校中的187名中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学生的多种消费情况。
在月消费金额一项,约有40%的学生消费在100--300元之间,年消费额中有31%的学生在2000--5000元之间。
在中学生消费倾向的调查中,排在前三名的分别是:食品、服装、学生用品。
在对校服满意程度一项中,有35%的学生认为不满意,有32%的学生认为一般,有12%的学生填上了“死都不想穿”和“宁死也不穿”。
在服装类中,中学生拥有名牌运动服的前三位分别是:阿迪达斯、耐克和李宁牌,占53%。购买时主要考虑样式的占31%,考虑价格的占23%,考虑质量的占22%,在休闲系列中,拥有最多的是真维斯,其次是堡狮龙和班尼路,购买牛仔系列前三名的名牌是:派、lee、leelooper,占其比例的40%。
有关部门在对北京、广州两地少儿消费状况的调查中表明,名牌对孩子们的影响极深,有75.8%的孩子表示,他们买东西主要看是不是名牌,此外,还有33%的孩子认为价格高就是好东西,就是名牌。孩子们的购买欲望有30%来源于广告宣传的诱惑 ,更多的是来源于商品直观外表(42.5%),还有24.3%的孩子是出于攀比心态。
那么,处在名牌运动服饰包围中的工薪族们,对名牌又有什么体验呢?在调查中走访了不同职业的不少人,尽管他们的月收入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但大多数却毫不犹豫地认为自己属于工薪族,只是因经济实力不同,而购买能力不同而已,自然他们消费名牌的心态与经历也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惊人地一致,在对孩子用名牌的选择是几乎都曾经给予认可并购买过,理由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 作为学习奖励品。
二、 条件还可以,不必考虑太多。
三、 过去自己没条件,如今自己好了,所以……。
四、 再苦也不能苦了孩子,而且他又喜欢。
五、 怕孩子在同学中丢面子而产生自卑感。
六、 穿什么都是穿,只要不惹事就行……。
此外,还有部分家长认为,追名牌对孩子来说没有什么。要是穿着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时,便会生邪念,不择手段地得到它,追名牌会分散学习的注意力,是学生不务正业的一种表现。不可否认,名牌的诱惑力是巨大的,不光是孩子、家长、学校都面临着如何正视它的问题,纵容、回避与压制并不是好办法,有效的途径还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探讨。
中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应该牢记历史的使命,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超前消费、攀比、追名牌,变味的“人情消费”,无节制、无计划地把钱挥霍掉,这些学生在他们享受金钱的“乐趣”时,是否想到了受穷苦的人们。要知道贫困地区求学多么艰辛,中国消费水平尚不高,勤俭节约之风绝不能丢。同时钱要花得有意义,真正做到物有所值。面对一些不良消费现象,学校应对学生加强教育,努力宣传朴素的生活作风,引导适度消费,健康消费,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不能一味纵容,而应量入而出。社会机构也应对一些消费歪风与不正常的舆论进行纠正,规范中学生消费行为,使中学生消费走入正轨。

回答(3):

有一种学校叫做别人家的学校。
认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