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07 13: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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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买卖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合同的形式有两种: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口头订立的协议、合同,只要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即为有效。

例外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形式为必要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只作口头表示,不签订必要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

扩展资料: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同意口头变更合同,合同可以变更。建议保留证据,避免口头合同在争议中无法证明。主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变更的,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对变更形式没有明确约定,口头变更也有效。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第十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买卖合同


回答(2):

口头协议有效。
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_

回答(3):

《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房屋买卖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办不了房屋过户。

回答(4):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房 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但是《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是管理性的法规而非效力性的法规,若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口 头约定,只要该约定具体明确,体现了双方共同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得到实际 履行,即便该约定是口头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口头 约定就合法有效。

回答(5):

如果对方承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