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水泥技术性质
1)水泥中不溶物含量:Ⅰ型硅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75%,Ⅱ型硅酸盐含量不得超过1.5%。
2)烧失量:Ⅰ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
Ⅱ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5%
普通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5.0%
道路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
3) 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5.0%,压蒸安定性合格可放至6.0%。
4)三氧化硫含量超过3.5%。
5)细度:比表面积要大于300m2/kg,其它水泥,80mm方孔筛筛余不得大于10%。
6)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6.5小时。
矿渣、火山灰、粉煤灰水泥;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10小时。
道路水泥;初凝时间≥1小时,终凝时间≥10小时。
7)安定性合格
8)碱含量不能超标
如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初凝时间、安定性任一项不合格者均做废品。
如细度、终凝时间、强度、混合材掺量超过最大限量,标态、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出厂编号不全均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