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评定标准有那些?

2024-11-16 12: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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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化学指标、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这四项均合格的就是合格品,有一项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品,新标准没有废品这个定义了。详见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第9.4条,判定规则。

回答(2):

取决于时间已过期“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9.4节,水泥合格的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判定规则中明确规定。

回答(3):

参考水泥生产标准合格评定标准

回答(4):

合格水泥技术性质
1)水泥中不溶物含量:Ⅰ型硅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75%,Ⅱ型硅酸盐含量不得超过1.5%。
2)烧失量:Ⅰ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
Ⅱ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5%
普通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5.0%
道路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
3) 氧化镁含量不得超过5.0%,压蒸安定性合格可放至6.0%。
4)三氧化硫含量超过3.5%。
5)细度:比表面积要大于300m2/kg,其它水泥,80mm方孔筛筛余不得大于10%。
6)凝结时间: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6.5小时。
矿渣、火山灰、粉煤灰水泥;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10小时。
道路水泥;初凝时间≥1小时,终凝时间≥10小时。
7)安定性合格
8)碱含量不能超标
如三氧化硫含量、氧化镁含量、初凝时间、安定性任一项不合格者均做废品。
如细度、终凝时间、强度、混合材掺量超过最大限量,标态、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出厂编号不全均为不合格品。

回答(5):

GB175 2007上面解释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