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的证据有哪些,哪些证据材料是不合法

2024-11-05 11:55: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
以下是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此外,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以下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
(一)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二)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三)表现形式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是从形式上保障证据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作出的规定,如不符合以上7种形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四)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例如,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书证,必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的结婚证。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答(2):

  证据材料是诉讼案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当事人如是想告被告人,就需要提前做好证据材料的准备。但也不是什么证据材料都是可以提交的,比如一些不合法的证据材料。那么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什么?

  1、作证主体不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作为证人提供的证言,不符合法律对证据收集、提供主体的规定,是非法证据。

  2、取证程序不合法。以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是不合法的;行政诉讼中,被告向原告和证人收集的证据,因为不具备收集程序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3、表现形式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诉讼法》作出了证据的7种表现形式,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这是从形式上保障证据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作出的规定,如不符合以上7种形式,即收集的证据不合法。

  4、证据要件不合法。法律要求应当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法定手续才能成立的书证,还必须符合特定形式。例如,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书证,必须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取得的结婚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不合法的证据材料是什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可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回答(3):

调查取证的证据有:消费记录,账单,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照片等
在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中,明确了我国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名誉权与隐私权。在隐私权中,一般范畴内会包括非法跟踪他人,非法搜集他人信息,以及打扰他人安定生活,所以跟踪有可能是犯法的,但现实中委托人一般都是调查对象的伴侣,所以私人调查员会将一切行为冠在委托人身上,这样就免除了犯法的风险。
其次关于偷拍,如果私人调查员在公共场合获取信息,并只将照片,视频作为证物提供,在法庭上展示,不属于侵权。
但如果他们采用特殊设备在被调查人家里酒店内违法拍摄,并将得到的信息证据公之于众,或者以证据进行勒索,则一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