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正连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内地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以上,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练习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北京部队空勤军官军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九、最新政策调整:国务院、中央军委3月12日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
十、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随军家属安置规定:
1、为巩固国防建设,促进部队稳定,保障驻军干部随军家属调动和就业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随军家属的安置是一项政治任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都有接收驻宁部队随军家属的义务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随军家属安置任务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变相拒绝接收安置随军家属。
3、各区政府行政区域包干完成驻区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任务;市政府协调解决有特别困难随军家属和部队成建制调动随军家属的安置。
4、市、区人事、劳动部门是安置随军家属的主管机关;市、区负责做好部队与地方的安置协调工作;各级民政、公安、教育、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
5、随军家属的工作安置应多种渠道解决:通过各级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推荐安置,随军家属自找接收单位、按市场机制自谋职业,有条件的部队自行安置等等。
6、随军家属工作调动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实施调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同的军种,担负不同任务的军人,不同地域的军人,其家属随军的条件都不相同。首先是普通军人,是参照一、二条,如果按照一般正常程序来算年龄,大学本科毕业,授副连职中尉军衔(技术十三级)(文职八级),22(或23)岁,加4年晋衔晋职到正连级上尉,(调职是要看实际情况、工作成绩和机遇,此处按4年记),26岁,加4年到副营职少校军衔,30(或31)岁。如果是大学专科毕业,按常规晋衔晋职年限,到副营职少校,再加2年,为32(或33)岁。 也就是说,一般军人达到随军条件的,至少都应该30岁以上。除一、二条规定外,其它的军人家属随军的年龄会再低一点。 象4、5、6、7条件的军人,其实家属就算随了军,夫妻一年也见不到几次。而有些部队,不管是城市驻军还是边关连队,因营房基础建设落后,经费紧缺,其实随了军也不一定会有房子,没有房子住,你就是符合随军条件,也不能住到部队。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可能有不对的地方,纯属参考意见。补充: 这个不是多少年的问题 上尉,要看他是提干上去的还是从军校毕业去的,现在许多提干的军官的回家了追问: 现在他是上尉军官我问你他是当兵出色被提拔为干部的还是军校毕业进部队的干部 如果是军校毕业的,他上升的机会大些追问: 是当兵几年后,自己考的军校,然后提干的回答:哦家属随军一般是营级干部或者是非战斗单位的中级士官和连级以上军官才能但是现在部队住房还是很少,一般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