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的税务处理

2024-12-03 2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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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博鹏会计老师解答 一、国税:
1、每月月初10日前,根据上月末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
2、如果上月没有增值税,也要在月初10日前进行无税申报。
3、每季要对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在季末下月初的15日前申报。

二、地税
1、每月月初10日前,根据上月末计算交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进行纳税申报。
2、如果上月没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要在月初10日前进行无税申报。
3、每月月初7日前,根据上月计算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还是手工申报,你可到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一下

回答(2):

不懂哦哦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