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开负数发票吗怎么开?

2024-11-07 05: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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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负数发票,但税务上不是这种说法,税务上叫开具红字发票。但是这个不是自己想开就开的需要国税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开。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的具体流程是:
  1.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 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回答(2):

确定一下,现在你有手中有增值税发票三联是吧,也就是 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对方未抵扣,这样就比较好办。

进入开票系统,有一栏是申请开负数发票。填好,打印。国税审核,一般三天内会有审核通过的通知。拿到通知后,再进入开票系统,点负数,开具,录入通知单(按要求)即可。
如果国税给的是电子信息,那么导入通知单即可。

一般这种情况,不知道金额大不大,除非客户强烈要求,否则可以协商,因为责任在他们,所以可以跟他们商量因为红字太麻烦,所以让他们把税也做入成本,这也是可以。

回答(3):

要看你开什么负数票了.如果是专用发票,要先在开票系统里填红字申请书,然后彩印出来去税务局盖章,回来再开负数发票.如果是普通发票,则直接在电脑里开就负数票.

开负数发票有两种情况,分别作不同处理:

  

  1. 对方原票已做帐无法退回的,应根据对方提供的《退货折让证明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对方。

      

  2.对方原票退回或税控系统开具错误跨月作废而开具的负数发票,将发票联、敌寇联合记账联装订在一起做帐。


望楼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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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