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给予你培训,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你这个工作一年的要求,就属于服务期的约定。但这种培训不能是岗位基本培训,同时这种培训必须是企业为你支付了费用的,简单的说,也就是到第三方进行的培训,是有发票的。如果不是,那么企业是不能跟你约定服务期的。
2、即使是进行了培训,也约定了服务期,在你提前离职的情况下,你需要赔付的,也只是约定服务期剩余时间比例的培训费,而且这个费用不能超过培训费总额的。
你说的不清楚,但大致判断,你企业的培训承诺书不合法。
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收违约金,陪训费就是变相的违约金。要是没档案户口的把柄在公司,就不用管,大不了扔一个月工资
公司出钱委外培训的,是需要赔偿的,如果不是,则可以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