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原单位递交了离职申请,但是领导不批。请问我可以在30天之后离开吗?

2024-11-07 2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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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要提前30日提出离职申请,到时候就可以走人,批不批都可以走;

  2. 如果公司不准,不给你开工资也不给办理相关手续,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比如你将辞职报告发到人事部门的邮箱,然后在给负责人发短信进行核实是否受到,这些都是证据。

  4. 你如果有相关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答(2):

  1、可以在30天之后离职。
  2、按规定,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员工离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可以离开,到时候真仲裁的话,你的辞职书已经交给单位了,是应由单位拿出来的,单位不拿的话就视为你交了辞职书。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4):

30天后完全可以走。其实难点就在于你如何证明自己是提前30天辞职的,个人认为电子邮件的证明力相比物证、书证要小很多,仅凭这个能否证明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值得商榷,其实你可以写两份辞职书,让他们签字,然后自己留一份。

回答(5):

可以离开。但建议还是有离职邮件或短信等证据,如果公司不给工资,就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