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软件自用的,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借:无形资产---xx软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购进软件销售的,入“库存商品”会计科目
借:库存商品---xx软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举例说明:
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9月向B软件公司购入已安装好财务软件的电脑一台,附软件光盘和使用说明书,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8000元,税额1360元,财务软件选择按3年折旧。
2017年10月向C软件公司购入工资核算软件一套,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00元,税额850元,工资核算软件选择按2年摊销。
A企业向B软件公司随电脑一起购入的财务软件可以入固定资产科目,向C软件公司单独购入工资核算软件,入无形资产科目。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会计分录:
(1)向B软件公司购入财务软件和电脑时:
借:固定资产-电脑及软件 8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元
贷:银行存款 9360元
(2)每月计提折旧时(不留残值):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222.22元
贷:累计折旧 222.22元
(3)向C软件公司购入工资核算软件时:
借: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元
贷:银行存款 5850元
(4)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208.33元
贷:累计摊销 208.33元
1、财务软件购买金额超过2000元人民币,即可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财务软件购买金额没有超过2000元人民币,即可计入“费用”科目。
注:国家财务制度规定2000元人民币的购买软件费用为中界线。
购买的财务软件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1、购买时:借:无形资产——20000;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2、摊销时(每月摊销:20000/10年/12个月):①、原会计制度摊销分录: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166.67;贷:无形资产166.67;②、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166.67;贷:累计摊销166.67。
注: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少于十年”,故此软件按不低于10年摊销。
财务软件是指专门用于完成会计工作的电子计算机应用软件,包括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一系列指挥计算机完成会计工作的程序代码和有关的文档技术资料。它用于配合计算机完成记账、算账、报账,以及部分的会计管理和会计辅助决策等工作,如日常核算工作、量本利分析、投资决策等工作。因此,学好、用好财务软件是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前提。财务软件与进销存软件是比较常见的企业管理软件,财务软件主要立足于企业财务帐目,企业资金帐户,企业收支状况等方面的管理,用途明确,使用很简单。财务软件它以图形化的管理界面,提问式的操作导航,打破了传统财务软件文字加数字的繁琐模式。
建议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单独购买的财务软件列入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低于2年,如果是随计算机随机赠送的财务软件,和计算机一起列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