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你说的这一堆里可以证明你和公司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两个,一是交保险的记录,二是办信用卡时候的工资证明。这两个证据开始时间哪个早就最少从那个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那工资证明没有写日期,你就自己填上最早的工作日期。
2、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已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支付最多1年的双倍工资比较难了。
3、你说的公司拖欠一年工资是没发基本工资只发提成,还是1分钱都没发。如果是发了提成没按你最早那一年的工资来发工资,那你要主张克扣工资比较困难,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证明你的工资是多少。不过,如果提成低于你当地的最低工资,你还是可以要求补回当中差额。或者你尝试以买保险的工资额作为你的工资,要求补当中差额。
4、如果你说的拖欠一年工资是1分钱都没发的话,到现在应该已经超过1年了,超过了诉讼有效期,不能追讨。
5、如果一分都没发不超过一年,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要求将过去月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补回。再提出从没发任何工资的那个月开始到现在是克扣工资,要求按没发工资之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工资补回工资。并再提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你从能证明的工作开始日期至今一年两个月的工资补偿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从10年11月开始计算,赔偿工资5个月工资及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即6个月工资。
你的情况较多,最好将所有资料给专业人士看过后再决定,我的回答不完全准确。
回答如下:
1、名片、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工作年限的举证责任在单位,你只需提出,无需举证。
3、只给提出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提供了劳动就必须有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2012年7月就没怎么工作“属于避重就轻,无法认定你的离职时间,当然这个时间也是由单位举证。仲裁时效是离职后一年内有效,你可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超过。
先查查劳动法对于相关都有什么规定,再跟老板进行协商,协商的过程中最好有录音证明,协商不成就是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时免费的。如果真的如你所说,那不仅可以拿回工资,甚至可以申请补偿。
未发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