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涉及的房子归属问题

2024-12-02 1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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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子自然属于你,只是为什么土地证是别人名字?实际到底属不属于你?土地证不是你的名字,为何你又能办到房产证?但是如果打起官司来,可以主张自己的房子是经过房管部门核验的并且办证是有效的。至于土地的情况就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协议?或者你是不是给过他们钱,他们才给你盖房的?你得有证据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答(2):

土地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政府批准土地是针对特定的人(家庭)特定的土地特定的土地用途批准的,依法使用土地是三者与批准的状况一致,改变任何一项就是违规违法使用土地或者违法占地,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根本用不着房产证,说这个房产证是无效的都不贴切,实际上纯属违规违法办理,政府相关人员已经涉嫌违规违法违纪。不过违规违法使用土地的相关人员也包括你,如果你的举动、行为符合被收回土地的规定,政府就要依法取消原来的批准,收回土地,当然土地还得重新安排使用,这与你无关了,房子的归属也与你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