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及父或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时间3年(即从迁入之日至当年高考时满3年)以上的考生,才可享受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的优惠政策,以往的政策所规定的时间界限是两年。二是各有关部门对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考生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并单独公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一种方可进行审核:1、考生父母(或一方,下同)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购买商品房(面积由市州确定)或通过其他合法方法获得住宅的产权证明材料;2、考生父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投资兴办实业及经商(投资数额由市州确定)的营业执照;3、考生父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三资企业)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和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材料;4、考生父母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20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降低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10分;散居在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5分。
边疆汉族和少数民族一样都可以获得高考加分,主要针对边疆教育欠发达地区,对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20分(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
不过是分省份招生的,要看自己的考试办的办法,还有有的学校对于这是不管用的!有自主权
希望采纳
安徽高考政策发生变化,地方性的少数民族加分被取消,但全国性加分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