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2024-11-05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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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少数民族高考是会加分的。

考生分为三类,由省招生委员会决定。在高校分数线以下可以适当降低。学校将审查并决定是否入学。三类考生是: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归侨、台湾省考生的子女;烈士子女。

加分10分的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台湾考生和烈士子女。



扩展资料: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其它相关介绍:

民族加分,在各省市的加分项中都是占最大头,例如,在2014年北京市11822个加分点中,民族加分点为6847个,占58%。在这种情况下,照顾少数民族的“补偿正义”不足以成为支持少数民族加分的理由。毕竟,一项政策应该以权衡利弊的结果为基础。

而且,“补偿正义”不一定是通过民族加分来实现的。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投入是一种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考加分新政

回答(2):

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汉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有关省、自治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六小民族加20分 基诺族、珞巴族、门巴族、赫哲族、鄂伦春族、独龙族。 其余普通少数民族加5分

回答(3):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每年高考全国各个省份都会出台正式政策的,加分政策是在各个省份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加分的幅度5~20分左右。

【国务院】保留并完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根据《决定》,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

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决定》要求坚持依法治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族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各民族师生法律意识。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

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

《决定》要求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国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

保留并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决定》还要求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回答(4):

2015年在新疆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等11个少数民族的考生,使用汉语考卷并报汉语院校的,高考投档加分由10分增加至50分。

在继续执行《新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各项政策性加分规定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南疆四地州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如下: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份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扩展资料: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了新疆自治区在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5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5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参考资料来源:新疆发改委——2015年新疆高考加分政策解读

回答(5):

安徽高考政策发生变化,地方性的少数民族加分被取消,但全国性加分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