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求助关于劳动纠纷,我是一名商场导购员,2011年7月签的劳动合同,签约为1年。但发现了几个问题。如下:

2024-11-08 21: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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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劳合同动法你的试用期应该不超过一个月,社保是从签合同当月缴纳,并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等,商场这么做完全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商场,并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要求商场退还押金、支付加班费、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离职要求商场支付经济补偿。至于得多少,不知道你具体是哪的人,你的工资实得数,加班实际时间,实在无从估起。准备好相应证据去告这些黑心的玩意,祝你顺利。

回答(2):

1.没买社保可以要求他马上来,不行可以告他
2。商场那份应该是你的
3。找其退押金
4。不可以降薪

回答(3):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补交社保、退换工资等。 我们可以全程协助仲裁。

回答(4):

公司做法违法,建议面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河北双弘律师事务所-王彦霞律师

回答(5):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请求劳动仲裁!提交申请!

回答(6):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协商不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