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500元是否合法

2024-11-06 0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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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500元不合法,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同意,单位扣钱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回答(2):

不合法,员工提前一个月辞职符合法律程序,公司不得扣款

回答(3):

公司是严重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回答(4):

提前一个月指的是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吧?
公司有无组织培训?有无违纪等给公司造成损失?
否则,依现行法律,收取劳动者违约金是不对的

回答(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