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坠落致人死亡!整栋房子的人都要担责是否合理?

2024-12-05 15: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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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问房子交房年限,直接判定房子所有人担责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房子有五年的质保期,在这五年内,非人为故意造成的任何问题都是开发商负责。但是如果超过五年,法院判决是没有问题。

根据相关条理,住宅楼外墙属于整栋楼的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须共同承担维护墙体的义务,致人损害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就事论事的话,此件事情房子持有人全部担责是在所难免的。现在先了解下房屋的保修期,保修期从开发商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一般住宅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年时间其实也不算短,而且开发商也是会积极解决的,毕竟还有一部分款项是没有结的。既然有了这个保质期,在相关事情上进行审判就很简单明了,如果确定是质量问题造成的,受害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偿。如维修不及时造成新的损害,则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责任。这两项都不需要持有人担责和赔偿,但需要配合相关工作。

不过还有一个超过五年的,不在维保期内,那就是另外进行审判了。在保修期之外发生这种事故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来承担责任。但是可能物业的责任更大点,毕竟整个小区的维护都是物业在打理,这件事情上物业安全隐患没有排查到位,而且说不定并没有定期进行有质量的巡查。

回答(2):

整栋房子的人有点夸张,应该查清楚是谁负责再下定论。

回答(3):

外墙坠落致人死亡!整栋房子的人都要担责是合法的。

回答(4):

外墙坠落致人死亡!整栋房子的人都要担责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

回答(5):

在法律上是合理的,他们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