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聘用制有区别吗?

2024-11-06 1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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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还不熟悉劳务派遣与聘用制的区别,今天小龙虾带大家简易的理解下两者的区别。

1、定义区别:从名字即可看出劳务派遣和聘用制的定义是明显不同的;

2、合同签订区别: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聘用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形式区别:在用工模式、用工时间、用工数量方面两者都有显著的区别。



一、定义区别

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聘用制员工: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单位(更多时候是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

很明显,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人事业务,更类似于一种租赁关系,是一种新型行业,一种跨地区、跨行业的招聘。



聘用制在之前是事业单位使用的最多,体制内人的活干不完的时候,就聘用一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机制改革,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也属于聘用制员工,也需要签订合同。

当然,现在的社会不仅仅事业单位,其他一些单位也存在聘用制合同员工。



二、合同的签订区别

聘用制员工是个人与工作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负责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发生工作争议的时候由聘用制员工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无法处理的可以申请仲裁。

特别提出一点,事业单位体制内员工也属于聘用制员工,但是无法申请仲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是个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没有任何的关系。各种社保的缴纳也是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争议仲裁同样和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一般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在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可省)。



三、形式区别

1、聘用制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模式,也是最常见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是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理论上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面使用。

2、理论上(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劳务派遣的临时性工作指的是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聘用制则没有任何时间上面的限制。

3、用工数量的限制,聘用制没有任何人数使用的限制,劳务派遣工有使用数量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总员工的1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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