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三甲医院定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在社区医院定才可以吗?

2024-11-16 05: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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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广州三甲医院定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在社区医院定才可以。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选点手续,并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选定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一家其他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

(二)基层选定医疗机构及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但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或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可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参保人员在指定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具体指定专科医疗机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公布。

(四)参保人员到非选定医疗机构或非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扩展资料:

《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二、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5%;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

(二)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三)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不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政府-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

回答(2):

在广州三甲医院定医疗保险定点,必须先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但不一定需要定在社区医院。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选点手续,并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选定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

扩展资料

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是:

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根据其医疗保险管理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分别划分为A、B、C三类,将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医疗服务优良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A类。

而把各项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及管理工作较差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C类。对纳入B类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根据自查和审核情况进行比较,累计积分,积分较高的逐步改变费用审核方式,变普查为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点医疗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回答(3):

不用,如果你不经常在社区医院看病,直接定点三甲医院就可以

回答(4):

广州市人社局等下发《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选择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必须先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院。
按规定,门诊定点医院选定后,除工作、住址变动等原因外,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原则上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选定的定点机构看病,才能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就是要先选一家小点,之后才能选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