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有可以定量的指标,则尽可能予以定量,比如件数与效果金额测算以及费用指标等等,还是可以运用变通的办法来设置部分指标的;实在不能予以定量的,则应当予以定性,两种指标交互搭配,基本上可以达到考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