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3.5.2表格中,高层二类公共建筑高度h>50m,有这种情况吗?

如果有请举例说明?
2024-11-29 02:37: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属于二类。

回答(2):

这个如单纯的办公楼,宾馆楼,高度100米以内的,单用途性质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