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险有给付性、满期返还的特点。正是由于两全险具备这种特点,因而受到消费者追捧。要理解两全险的特点,大家就要先学习一些保险知识: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险知识都在这里!
两全险,又被称为生死两全险,投保了这类产品之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死亡了保险公司会给付身故保险金,而要是期满后仍存活着,那被保人可领取保险公司返还的一笔满期保险金。
通俗理解就是,有问题赔钱,没问题返还钱。但是仔细研究两全险这类保险,就会发现两全险其实也有很多要注意的事项:
1、返还需要条件
买了两全险和人身险的组合保险,应该是有两个保障,但其实这两个保险只能赔一个。
一旦出险了,两全险合同也就终止了。咱们多交钱想换来的返现,也就没有了。
2、保障功能一般
对比了市面上各类保险,就能发现,在合理预算内,通常情况下,两全险买到的保额就不如纯保障型产品高,保障也没有纯保障型保险的齐全,难以弥补我们的保障缺口。
如果想要获得周全的保障,那么还是建议大家选购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等保障型保险,它们的功能学姐都整理在这里啦: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有什么区别?
3、资金流动性差
有些人因为两全险返还的特点,因而想要投保两全险来理财,但两全保险具有强制储蓄的作用,买了这类保险,一旦签订合同,一定要每年缴保费,否则合同可能中止,前面缴的保费就没用了。如果想要退保,就会有损失。
过程中要是碰上着急用钱的情况,就有很可能没有办法提取里面的钱,很多时候需要等到被保人保障期满仍生存了,才可返还钱。因此,想买两全险,要好好注意文章中写到的事项:关于两全险,业务员肯定不会告诉你的事!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业务种类:
1、普通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扩展资料: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的双重功能:
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以获得这份保险合同带来的保障功能,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式储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定期缴付少量钱,如若遇到保险合同里面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如若到保险期满,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一笔保险金。
给付性: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或是保险期满依然身体健康,保险公司都将返还一笔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出了事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我们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那么,到底什么是两全保险?和其他险种相比,两全保险又有哪些优点呢?
一切要从寿险的分类说起。寿险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寿险是指和财产险相对的所有人身保险总合;而狭义的寿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亦称“生命保险”。消费者购买了“生命保险”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而“生命保险”又可以分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三种。
其中,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受益人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健在,则领取生存保险金。
两全保险的主要特点是储蓄性极强。由于两全保险既有死亡保障,又有生存保障,因此,两全保险不仅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两全保险主要有哪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