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2024-10-31 05: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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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样都是一个企业合法经营的根据,但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经营范围不同。营业执照是每个行业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经营许可证是做某种特定行业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的。

  2、发放证件的部门不同。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而经营许可证,是由主管部门办理方放的许可经营的证明

回答(2):

经营许可证是行业许可,营业执照则是基本的合法经营凭证。具体分析如下:

一、营业执照与行政许可证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没有这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是不合法的。这个是基本条件。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与营业执照相比,它是更高一层的行业经营需求决定的。
比如销售烟需要烟草流通许可,销售食品得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确认企业法人资格,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法》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回答(3):

经营许可证是允许你开始经营一些项目,得到此证后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才可以开店,这些是无论开什么性质的店最基本的条件。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1、刻制印章;
2、法人代码登记;
3、开立银行帐户;
4、申请纳税登记;
5、到工商所办理备案手续;
6、领取购买发票。
经营许可证是允许你开始经营一些项目,得到此证后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才可以开店,这些是无论开什么性质的店最基本的条件。

回答(4):

营业执照是每个开门做生意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这个证件,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证是做某种方面的生意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

也就是所谓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食品经营许可证

例如卖烟的话,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

卖食品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开饭店,搞餐饮服务的,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

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