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鬟在古代的地位是有多低

2024-11-05 2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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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环又作“丫鬟”,也叫做使女或丫头。这个词用作人称代词,是指婢女,但在古代最初也是指女子的发式,这种发式是把发辫梳成圆环状,左右各一,像树丫型,因年轻婢女多梳此种发式,故谓之“丫环”。

丫环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丫环多是指比较年轻的婢女,年纪较大的丫环称老丫环,也有叫“老妈子”的,《红楼梦》里称老丫环为“嬷嬷”。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发展历史

古代中国属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阶级观念很重,除士、农、工、商(良民)以外,皆为贱民,婢女亦在贱民之列,只能被迫出卖劳力,做各种杂务工作。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正如其词源,婢女一词源于奴隶,而其最初来源也正是奴隶。一些在战争中的俘虏成为阶下囚以后,便在敌国的统治下为奴为婢。也就是说,成为婢女是一种刑罚,适用于罪犯,也同是婢女的最初来源之一。亦有由周边国家将婢女进贡给中原政权作为贡献品。

除此之外,人口贩卖亦是最普遍、最常见的婢女来源,有被生活潦倒的丈夫被贩卖,有被土匪诱拐而被贩卖(多为儿童),更甚者有专门培养年幼男女,一段时间后即卖人作婢仆。

中国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人权和人身自由,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清初北京就有“人市”,“顺承门内大街骡马市、牛市、羊市又有人市, 旗下妇女欲售者从焉”。买卖人口是清政府法律所许可的,康熙二十二年规定:“旗下官兵,须用奴仆,除直隶各省大小文武官员及驻防将军、副都统, 不准买所属之民外,其余仍照旧买人”,所以,文武官员竞相“买良民为奴, 甚至多买馈送亲友”。

等级

主要看丫环服侍的主子的地位来定,地位较高的主子贴身丫环叫大丫环,没有固定主子或专供使役的年纪较小的叫小丫环,有些小妾其实也是丫环,一些高级丫环可以担任管事的职务。《红楼梦》中怡红院的丫头可分三六九等,多数是在外面侍候,不要说到宝玉身边侍候,甚至连宝玉的房间都进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