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的称呼有个特点,那就是在私下场合官员之间往往会以“某台”相称。这里的“台”其实是清朝官员之间的一种尊称,这和民国时期国军军官之间以“某座”相称是类似的道理。清朝官员的尊称有制台、抚台、臬台、藩台、道台、府台、学台等一系列,这些称呼都对应着一个具体的职务。
清朝的制台就是地方上总督的尊称。总督是清朝的封疆大吏之一,是清朝级别最高的地方官员了。清朝各个时期全国地方上总督的数量并不一致。到了乾隆时期,清朝地方上的总督数量稳定在八名,而到了1906年又增设了东三省总督,至此清朝地方上共有九大总督。清朝总督的标配级别是正二品,不过清朝也有给总督加衔的传统。清朝的地方总督往往会加上兵部尚书衔或者是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样一来,总督往往是从一品的官员。清朝的总督管辖一到三个省,掌握辖区的军政大权,是地方上首屈一指的实权大员。
清朝的抚台就是巡抚的尊称。巡抚也是清朝的封疆大吏之一,是清朝地方上权力仅次于总督的高级官员。清代巡抚掌管一个省的军政、民政大权。从职务上看,巡抚类似于当代的省长或者省委书记。理论上,清代每个省份都有一位巡抚,但是也有总督兼任巡抚的情况。清代巡抚的标配级别是从二品,不过和总督一样,清代的巡抚往往也有加衔,加的是兵部侍郎或是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衔。这样一来,清代的巡抚往往就是正二品的地方大员。
清朝的藩台和臬台分别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尊称。布政使和按察使是清代地方省里的官员,是总督和巡抚的重要属官。布政使和按察使分管的领域不同。布政使分管一省的民政和税赋等事项,级别是从二品。而按察使则分管一省的司法和刑名,级别是正三品。如果放在当代来看,那么清代的布政使大致相当于常务副省长,按察使则相当于省政法委书记。
清朝的学台是学政的尊称。学政是清代地方上负责文化教育领域的官员。不过,比起知府等地方官员,学政有特殊之处。担任学政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进士出身者,朝廷往往会从京官中选派一名进士出身者到地方省里担任学政。学政的任期是三年一任,任期满后是否继任,要看朝廷的安排,所以学政很有点钦差的味道。再加上担任学政的官员回京后往往前途较好,因此只负责教育和考试事务的学政在省里的地位很尊崇,往往仅次于总督和巡抚。至于学政的级别则并没有固定的级别,学政从京城被委派下来时是什么级别,到任学政后他仍然保留当初的级别。清朝比较著名的学政有纪晓岚和张之洞等人。
清朝的府台是知府的尊称。知府应该是大家比较了解的一个官职了。清代的府是省的下一级行政区划,一个省里面通常包括数个府,这和当代的一个省下面有几个市是类似的道理。所以,清代的知府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市长或市委书记,当然不包括直辖市的情况。清代的知府掌管一府的政令,是从四品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