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供可以作为证据吗?

如果律师说得很有理,但是法院最终不采纳,有办法吗?
2024-11-08 0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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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有口供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槐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宴明乎、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口供是证据种类之一,对侦破案件,查证犯罪,抓获犯罪分子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作为证据,它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必须是客观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它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无罪的事实、罪重的事实、罪轻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

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告的位置,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很有可能被判处刑罚晌悉。因此,在提供证据时,很自然地会考虑如果我作出这样的口供,对我是否有利,法院将对我处什么样的刑罚。这样就很有可能避重就轻,或者提供掺有虚假成份的口供,甚至完全是虚假的口供。

扩展资料:

口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1、孤立的口供,未经查证和查证不实的口供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这已由立法所确定,不必赘述。

2、关于查证属实的口供的证据效力。依法获取的口供一经查证属实,当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应当看到,对口供的查证过程,同样是一个收集其他证据,审查判断所收集的证据的过程,审查口供的真实性必须有足够的其他证据,口供作为一种对案件事实有直接证明作用的证据,根据逻辑规则,其自身在不能证明自身真实性时,亦即丧失了独立证明案件事实的可能性。

3、非法获取的口供,虽经查证属实,也不应承认其证据效力。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仅如此,中国刑法更是将刑讯逼供行为规定为犯罪。长期以来,实践中对非法猎取的口供,如属“屈打假招”之类的口供,自然不会被采信,但对于非法获取的“真供”采信与否多有争议。

回答(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态悉伍的判陆基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帆或罚。”
因此,如果只有口供,而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即便律师说的再有理,也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回答(3):

您好!针对您的问庆蔽题回答如下:

只有口供是不能定罪的旅团,对判决不服可誉镇州以上诉

解答完毕,祝好运!

回答(4):

可则逗以作为证据 但是证明力不强 法院会考虑到证散宽人的身份等等条件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孙掘卖
如果法院不采纳 你的证明力又不够 是没有办法的 因为法官并没有枉法裁判

回答(5):

现在不是有很多案子都是口坦茄野供签字后当堂又翻供了么让喊

这个肯定可以作为纳枯证据

但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