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2024-11-06 2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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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如果因工伤死亡赔偿产生纠纷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伤死亡赔偿纠纷。1、劳动者去世,携带劳动者死亡证明书,和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可以代为申请。2、申请书填写事实与理由,就是主张以上要求的原因,当然还需要提供主张事项的证据。
法律分析
工伤死亡,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待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申请的流程: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回答(2):

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死亡后,其近亲属申请劳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回答(3):

你直接拿着工伤鉴定结果去去向你们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剂,如果没有这个委员会的你们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也可以直接就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4):

可以申请由仲裁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可以第一,先在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第二,在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第三,再回仲裁部门由他们进行裁决,第四,如果不服仲裁裁决或企业不按裁决的进行付款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或要求强制执行

回答(5):

网友你好:

可由死亡人的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