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认定决定书下来,依法申请工伤死亡赔偿,赔偿的项目、范围、计算与支付方式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非常明确,还用申请仲裁吗?如果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是另一法律关系,你可以依法主张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赔偿,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更主要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你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