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探视时间是多久

2024-11-20 04:39: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

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

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行政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回答(2):

不得超过一小时,家人在三人以内。

回答(3):

正常是一个月一次,一次30分钟。具体还是要看各地方的规定是什么样的,看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或者有什么变故和特殊情况。

现在还有远程探视,足不出户在家使用手机就能实现与在监服刑亲人远程“面对面”视频通话,非常便民,省时省力~

回答(4):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