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老板没有买工伤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去劳动局告他他有啥后果?

2024-11-14 23: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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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为工伤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待遇还包括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购置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

回答(2):

由老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回答(3):

你好,首先需要确认受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之后考虑是否申请工伤认定和依法理赔,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宜,更好地保障受伤员工的合法权益。

回答(4):

你要先去工伤认定部门做工伤认定,由于他没有缴纳保险所以要由单位支付你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5):

可以认定工伤,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