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2024-11-19 03: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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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朋友你好:关于老年人再婚的赡养义务问题。如果他们夫妻二人生活来源不足或没有生活来源的话,作为我们做儿女的,双方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再婚,不是帮我们甩掉了父母这个包袱,而是让他们好有个感情依托能相互照顾,从而减轻我们做儿女的在精力上照顾,好让我们安心工作,这对父母和我们子女都是件好事。

回答(2):

1.建议让你爷爷在结婚前做个人财产公证,
2.法律上你们没有瞻养这个女人的义务。

回答(3):

法律分析:子女有赡养老年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再婚的,由亲生子女承担赡养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回答(4):

因为她来到你家的时候你们都是成年人,没有抚养关系,所以对她没有任何赡养义务。以后她可能花费的费用,在老人还健在的时候,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是和你们小辈没有关系),你爷爷走了之后,她的赡养由她自己的子女承担。
为了安全起见,做财产公证,毕竟年轻那么多,老爷子很可能走在她之前,如果不做公证,你爷爷的所有财产将来要被分一半走的(就算不公证,她的子女也没份)。
不存在什么应该要赡养之类的道义问题,其实就是为了找个人好好伺候老人家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