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在您提出辞职并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用人单位就会给您开具离职证明,并且要在15天内为劳动人员办理档案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劳动人员也应当按照双方当时在合同中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这样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也会比较爽快,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出具离职证明,应当承担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应该是有义务的。其实有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招用未离职的员工,这样除非原来公司不追究,不然新工作的企业会负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