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很明白为什么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不过既然提了,也就说一下吧。
在我供职于媒体的时候,有一次,有一家规模性厂商希望我给它们写一篇报道。他们负责发在我工作单位之外的媒体上,完全可以不署我的名。报道的内容无非是他们接手了一家别人丢掉的产品线之后如何如何牛逼,如何如何让这条产品线妙笔生花并发扬光大。
本来呢,写这个报道也没有什么,这家规模性厂商接手之后,的确有做得很好的地方。况且我对这类产品又比较了解,而且身边还有好几个朋友是玩这类产品的。真正的转折发生在后面,厂商找来接触我的人给我开了个价,并且说,这个价是他做主给我开的,他认为我值这个价,而厂商认为我不值这个价,是因为他的缘故勉强同意给这个价的。
于是这家伙说了,如果你写得好,下次咱们合作,价格可以翻一倍。只要让他们高兴了,这种报道一年起码两次,够吃够喝,还有机器白拿,还能出国去采访他们总部。
那时候的我要脸,觉得人可以穷,但不可以没节操,但这笔“稿费”又太让我心动了。思前想后好几天,但那个时候毕竟脸皮比较薄,觉得“419可以,但付费嫖就失了大节”,于是犹豫几天之后拒绝了。
现在的我一如既往的穷,但想起这件事情,还是庆幸没有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