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的职责范围

2024-11-17 12: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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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意见及要求;组织各院(系)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修订)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2、按学期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编排课表、组织全校本科生选课,调度教室,组织考试(考核)。
3、学籍管理(成绩、学历、学位管理),办理学生出国成绩。
4、制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5、组织协调各类进修班、短训班的开办工作,接受、管理进修生、旁听生。
6、组织管理实践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制定本科实验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7、负责组织教材、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组织教材的征订、采购、发行。
8、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目标管理和过程监控,组织教学检查,进行教学信息的反馈、统计及分析,组织开展校内各项教学工作的评价。
9、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上级对我校的各项教学评估的迎评工作。
10、参与制定本科教育事业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
11、组织本科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的立项、检查、验收,有重点的组织教学改革试点。
12、组织全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管理手段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13、参与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立教学激励及约束机制,组织评审各级各类教学奖励,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核算本科教学编制;组织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培养及教学合格认证。
14、参与学风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选拔培养优秀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
15、开展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
16、制定年度本科教学经费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制定本科教学经费分配方案;负责本科教学各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
17、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保密工作。
1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