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户口是怎么处理的

2024-11-17 04: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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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本人带着释放证明和原有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原户籍所在的申请恢复户口,派出所应按照户口管理规定给予办理入户手续。
一、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落户  (一)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放回捕前、教养前所在地。  1.本人直系亲属户口在其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  2.刑满、劳教期满时已无直系亲属,但本人在被捕前、教养前所在地有自己的房产并有居住条件的;  3.原系捕前、教养前所在地的固定职工,刑满、劳教期满,按规定可以回原单位安置工作或当地其他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  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地公安机关凭劳改、劳教单位发给的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给予落户。

回答(2):

刑满释放后,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上户。

回答(3):

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政策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节 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除此,各地也有相应的政策,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