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房产的户口、产权问题,请懂这部分法律的朋友进!谢谢!!

2024-11-15 09:57: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不要误导人家

2因为是产权房产,有产权证,所以是私产,所以跟户口没有关系

3房产以产权登记为准,但不代表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因为在我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一般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

4因为离婚了, 所以在离婚时要分割财产。 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去民政局。一种是经法院离婚,就是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关于婚姻期间的房产的分割,在上述离婚方式中会解决。所以父母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的,房产的现状就是怎样的

5关于父亲口头同意给母亲1/3的是无效的,因为房产部门变更登记时候不认可。关于离婚后夫妻关于原财产的约定, 应该办理离婚协议,当然也可以事后办理买卖或者赠与确定处分财产的关系(赠与方式的话要经过公证)。

6父亲不能直接出卖房产,除非离婚的时候父母约定房产归父亲一人所有。因为在处分房产并过户时,房产部门会审查,如果发现是当年的夫妻共有财产,虽然登记人只有父亲一人,但在确定房产分割状况前是不能处分的。如果上述房产没有约定归属父亲一人,那父亲在母亲同意并办理手续前是不能出售该房产的。

7房产在贷款中是不能处分的, 但通过的做法上买房人或者找担保公司提前还贷把房产解除抵押后再出售。手续并不复杂

8注意,父亲不能直接出售房产不是因为他约定给母亲1/3,是如果没有离婚时书面约定给父亲个人的话,母亲仍然是房产的共有人,所以单方共有人是不能处分房产的。况且贷款解除前也是不能处分的

回答(2):

首先,户籍和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有区别的,不一定户籍上记载的人就一定是房屋的所有者而记载于房产证。
其次,由于该房产证上只记载了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从形式上来说,该房屋属于父亲一个人所有,他当然有依靠自己的意思出售该房屋而无需经过其他任何人同意的权利,也就是说并不需要征得妻子和孩子的同意。但这并不代表妻子、儿子没有权利。因为该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尚未支付完购房价款,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出资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于丈夫出售该房屋后,妻子当然有权要求分得卖房价款的一半给自己,举个例子,夫妻两人买房需50万,已经完全付清这50万才离婚。而这间房屋也卖了50万,那么妻子有权要求分得一半即25万;如果分期付款只付了40万而离婚,如果卖了40万,那么妻子当然有权利要求分得一半即20万。这点是最重要的。至于儿子,其不是房屋所有权主体,估计也没有支付购房价款份额,所以他并没有权利要求分得房屋价款,但他可以在将来继承相关的利益。
在还贷期是可以卖的,你可以登录你们当地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了解相关情况。程序估计和房屋买卖差不多,必要时你可以咨询当地的这方面的专业法律从业人员。

回答(3):

既然你父母已经离婚,就可以先排除了离婚对房屋的财产分割的问题.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有处分名下产权的权利.和房屋所在户口没有必然联系.通俗的说卖房归卖房,迁户口归迁户口,迁户口是卖房的一个必要程序,原先的户口不迁出别人买房的怎么把户口迁进来么.卖房的决定权在于房屋所有人,你爸爸.和谁都无关.

至于那个房屋还贷的问题,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户主是没有房产证的.在银行那保管着呢,还清了才会把房产证还给户主.在没有还清贷款之前,该房屋是无法上市交易的.要交易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产权.

回答(4):

您的父亲可以不需要同意进行房产交易.但是会引出一个新的法律问题:此房产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离婚时此财产的确定.明确为父亲的话,就不存在.如果未明确,仍为共同财产,需通过双方协商分割或法诉.

还贷房可以交易.

回答(5):

房子是房子户口是户口,房子是谁的就是谁的,按照你说的,房子是父亲的.
至于母亲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