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行政执法员表示公务员职级职数,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一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一级行政执法员的对应级别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其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扩展资料:
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督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5%;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45%。
副省级城市机关督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2%;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43%,其中一级高级主办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总数的20%。
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督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20%。
其中一级、二级高级主办不超过一级至四级高级主办总数的40%,一级高级主办不超过一级、二级高级主办总数的50%。
一级至四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办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办总数的50%。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一级高级主办以下职级职数,按照本项规定执行。
县(市、区、旗)机关二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10%。
其中三级高级主办不超过三级、四级高级主办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办不超过机关行政执法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办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办总数的50%。
参考资料来源:襄阳党建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一级行政执法员和科员的区别有三点,分别为:
1、岗位类别不同
一级行政执法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
科员则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2、所属层次不同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为11个层次,而一级行政执法员属于第10层公务员职务序列。
科员作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12个层次,一级科员位于第11层次,二级科员位列第12层次。
3、任职管理不同
一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一级执法员职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且须任二级执法员满5年才可晋升,且须在晋升后任职前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
科员根据学历任职定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员
一级行政执法员表示公务员职级职数,根据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一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对应二级科员。
对应公务员相关级别,一级行政执法员的对应级别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分为11个层次。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其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