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注销过,那么还是可以查到信息。
通常来说,只要公安机关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亡了,那么会立即采取相关手续将此人的信息冻结直至注销,防止别人冒充此人。
如果客户已经被公安系统做过注销,那么身份证就是无效的,银行在核查的时候就查不到该名客户的信息。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如果这名死亡的客户已经被公安系统做过注销,那么身份证就是无效的,银行在核查的时候就查不到该名客户的信息,仅凭此身份证别人是无法代办业务的,这时家人或者说是合法继承人可以凭借公安局和法院的相关证明以及本人的有效证件前往银行将已死亡客户的钱取出来。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注销过,那么还是可以查到信息,别人就可以办理根据银行规定可以代办的业务,比如开立储蓄存折等。
所以基本上可以说这件事还是取决于公安局的办事速度。
通常来说,只要公安机关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亡了,那么会立即采取相关手续将此人的信息冻结直至注销,防止别人冒充此人。
希望这样的解释可以帮到您
PS:楼上所说的“银行本着存款自由和取款自由的原则,只鉴定证件和帐户真伪”完全是误解了银行这条原则的意思。银行对客户的资金是要负责任的,不能随便一个人拿着别人的证件就能办理业务,即使证件是真的,不是本人,或者与联网核查信息核对不上都不能办理。这条原则只是针对经过验证的客户本人而言,代办业务更是两个人身份证都要核查才能过关。随便存取那么客户的资金安全谁来保证呢?
做为银行,如果客户已经死亡,但是家人知道密码或者本身账户无密码的情况下,是可以凭未上交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支取的.银行无法查证该名客户的生死状态.
也就是说未上交的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对银行来说都是有效证件.
银行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只鉴定证件和账户真伪.
但是,如果您这取的是遗产的话,毕竟您是以代理人身份支取.法院调查核实这笔钱属于遗产的话,不太清楚是否会要求您拿出来,按照遗嘱或者法律继承权力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