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人带着身份证及缴费证明到医保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停止交付,然后单位就可以正常给你交了。你自己多缴的10-12月份两个月的费用可以退回来的。以前缴纳的那些费且全都在你的个人账户里面,不会丢的!!!
既然当地医保明确告诉你,不可以退,那么就不可以退了
因为这个能不能退,以当地社保的规定为准,并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
重复缴费的医保,需要拿同时期的医保缴费明细,去要退费的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缴费明细,本人拿身份证去正在缴费的社保局打印,要加盖社保局印章。
如果单位给你交的话,你自己的部分,去办理一下,停止交付,就可以,钱还是在帐户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