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如何计算?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024-11-06 08:27:2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黄山中公教育网相关信息显示: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县(市、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橡兆工作经历。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省检察院基层派出机构、省直监狱劳教机关、各市级以下经济开发区、设区的市级局下属各分局工作过和受聘于省级、市级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以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含本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过的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梁派租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羡型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