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疫情防控知识科普系列讲座(主讲人 孙强)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如传染病疫情、群体性疫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危害公共健康的突发事件。
四大级别:《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
1、第一个特点就是成因的多样性。比如,许多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也有关,还有动物疫情,致病微生物、药品危险、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等。
2、第二个特点是分布的差异性。在时间分布差异上,不同的季节,传染病的发病率也会不同,还表现在空间分布差异上,传染病的区域分布不一样。
3、第三个特点就是传播的广泛性。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时代,某一种疾病可以通过现代交通工具跨国的流动,而一旦造成传播,就会成为全球性的传播。
4、第四个特点是危害的复杂性。重大的卫生事件不但是对人的健康有影响,而且对环境、经济乃至政治都有很大的影响。
5、第五个特点是治理的综合性。治理需要将技术层面和价值层面、直接的任务和间接的任务、责任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国际和国内四个方面相结合。
6、第六个特点是新发的事件不断产生。近年来,人禽流感疫情使人们谈禽色变;以及前段时间的人感染猪链球菌病、手足口病等都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7、第七个特点是种类的多样性。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生物因素、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各种事故灾难等。
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