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赔偿的程序为:
一、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
二线、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三、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职工和单位就可以协商处理了。
四、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五、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六、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七、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