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边疆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长期发展的产物和有机组成部分,不但有着较明显的自然特征,而且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特点。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服务于历代王朝的大一统政治思想,至清代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其经验与教训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边疆是一个含义较广的概念,中外文献中,一般把边疆解释为一个国家比较边远的靠近国境的地区或地带。
边疆,是一个含义较广的概念,国内外文献作出的解释是很相近的。一般都解释为"靠近国界的那个地方",有的说:"边疆,边境之地",有的则说:"边疆,靠近国界的领土" 。
在外文辞书中,边疆是"一个国家的边远地区"。 总之,中外文献中,把边疆解释为一个国家比较边远的靠近国境的地区或地带。
边疆是一个地理概念。中国的边疆包括陆疆和海疆。陆疆是指沿国界内侧有一定宽度的地区,必须具备下述条件的地区才可称之为陆疆地区,即一要有与邻国相接的国界线;二要具有自然、历史、文化诸多方面的自身特点。
据此,当代中国的陆疆省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严格地说,我们不能把整个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等省都视为陆疆地区。
因为内蒙古自治区虽然从人文方面看是蒙古族普遍居住的地区,从历史方面看也有它发展的整体性和特殊性,但阴山山脉横贯其间,使山南与山北地区在自然条件、历史与人文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实际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因此,将阴山山脉以北地区作为边疆地区并考虑到行政区域的完整性,应把横跨阴山山脉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巴彦淖尔盟也都作为边疆地区,是较为适合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深入内地的桂林、梧州地区,亦不应作为边疆地区。
黑龙江省南部哈尔滨市及其周缘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自治县和集安市以外地区,辽宁省丹东地区以外地区和云南省沿国境线诸州和地区以外地区,亦不应视之为边疆地区。简言之,凡是有国境线的边境县的总和是当代中国狭义的边疆地区。
顺便提及,在当今人们习惯中,也有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贵州等省称之为"边疆地区",其实这是不确切的。我们可以称它们为"边远地区",但不能称之为边疆地区,因这些省区均不具备与邻国相接的国界线。
中国边疆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长期发展的产物和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不但有着较明显的自然特征,而且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特点。
首先是地域的广阔性。中国有着辽阔的领土,其边疆地区地域亦十分广袤,因此在社会人文环境与自然地理条件方面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异。中国的边疆是在分散发展演进后统一为一体的。
这里所讲的分散与统一均有两重含义,分散的含义既包括整个边疆可以划分为若干地区,也包括一个大的地区又往往可分为若干相对自成体系的局部;统一的含义既包括各大边疆区域逐步统一于中国的进程,也包括各个边疆区域内部趋于一体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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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边疆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是清代统治者治边思想的具体化,涉及行政、军事、民族、宗教等诸多方面,完备而周密。
其内容要点可归纳如次:一、改进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与六部平行,主管边疆民族事务,在清代前期,理藩院还兼管中外交涉事宜。为使管理规范化,制订并不断修订补充《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等法规,通令实施。
在地方,在加强中央集权、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采用适合当地民族的行政体制,不强求划一。
如东北三省为将军制下的州县、八旗并存制;内外蒙古为盟旗制;新疆为将军辖下的伯克、州县、札萨克制;西藏为以达赖和驻藏大臣协同管理噶厦==制;西南地区改土归流酌情保留土司制;台湾为隶属福建的府州县制,等等。
二、制定笼络安抚少数民族上层的各项政策,如封爵、给俸、年班朝觐、联姻等。首重蒙古是清朝的基本国策,它取得了有利于清朝统治的效果。三、从治国需要出发制定对待各种宗教的方针政策。
对有益自身统治的宗教加以大力扶植;对没有威胁到政权稳定的宗教采取不干涉的相对宽容的政策;对不利于巩固统治或保持疆土的宗教或教派则予以严厉打击。坚持宗教不能干预皇权,限制宗教的世俗权力;坚持以法治教,众建以分其势的原则,等等。
在中国历史上,统一的王朝往往在政治上反对言华夷之别,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清朝就更加反对。而清朝统治者的创新之处首先是要求各民族承认清王朝为正统,其次是在调整满汉关系的同时,十分重视联合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上层(尤其是蒙古上层贵族)。
把边疆政策的制订、推行和不断完善作为基本国策的一部分。这虽然是为了达到以人数明显处于劣势的满族贵族统治人口众多的汉族人民的目的,但是在实践上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推进大一统有积极意义。
二、从“中外一体”(指内地与边疆为一整体)的认识出发,主张以积极态度治理边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拱卫”的作用。三、坚持“恩威并施”与“因俗而治”相结合的治理原则。
前者为我国历代封建王朝惯用的统治方针,清朝统治者亦奉行不替;后者在唐朝推行的羁縻政策中虽已初见端倪,但清朝突出强调“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使“因俗而治”方针在清代,特别在清代前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不过,清朝统治者“因俗而治”的方针并不是对传统的简单继承,而是根据统一国家的总体安全目标出发有所改变和发展。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自秦始皇建立封建中央集权国家以来,出现过多次大一统局面。秦汉王朝开创了全国统一的先河,隋唐王朝疆域的开拓,扩大了中原传统政治、经济和文化与边疆地区的联系,实现了"华戎同轨","冠带百蛮,车书万里"。
宋、辽、金之际,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增强了中华意识,各族人民克服了战争造成的种种困难,内地和边疆的开发与交流进一步发展。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开创了我国少数民族一统全国的先例。
中原和边疆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民族本身,发生了长达百年富有特色的大融合,改变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传统结构和狭隘观念。及至明、清,特别是清朝前期,清政府在元、明两代基础上实现了新的全国大一统。
清初内地划分18省,即直隶、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福建、陕西、甘肃。
其中云南、广西,以及台湾、海南和南海诸岛虽划入18省,但地处边陲,与邻国接壤,清政府对这些地区的政策与内地有区别;除上述地区以外,一般都视为边疆地区。
清代边疆包括:东北3省、内外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台湾、海南岛及南海诸岛,基本上形成了现今的疆域范围。
陆上边疆
在历史发展长河中,有战乱、有分裂,但每次战乱和分裂,都为下一时期更大范围的统一和发展准备了条件。因此,在讨论历史上的边疆问题时,应考虑如下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首先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相连接的省区。
其次是以此为基础,上溯古代,参考历代封建王朝边疆的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考察。这就是说,当代的中国边疆与历史上的中国边疆有历史的继承性和延续性,但当代中国边疆又不能与古代的边疆简单地划等号,因为中国古代疆域呈现着稳定性与波动性相结合的特点。
海疆
至于海疆情况比陆疆要复杂得多,按当今公认的国际法,海疆是指领海基线以外的国家管辖海域,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国家的管辖海域和岛礁。也有认为,海疆还包括有海岸线的省区和大陆海岸线至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
我们且将这种认识界定为大海疆观念。但从当前实际看,沿海地区(包括一定宽度的海岸带)通常是国家的政治中心或经济发达地区,把它划入边疆地区显得内涵过宽,但若是认识历史上的海疆,似亦无不可。
第一,边疆是一个政治概念,在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在这一区域的统治形式往往呈现两种极端局面,一种是高度的中央集权统治,甚至是军事管制;另一种则是高度的地方自治。
至于在某地实施那种方式,则是因地制宜或因时而异。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上的中国边疆在形式上是由国家政权的统治中心区到域外的过渡区域,即由治向不治过渡的特定区域。
第二,边疆有军事方面的含义,边疆地区是国家的国防前沿,即边防地区,因此在军事方面的战略地位自然十分重要,在国家面临外部军事威胁或武装侵略时就更为突出。
第三,边疆有经济方面的含义。由于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边疆地区在经济区域类型和发展水平方面往往与内地有着较大的差别。
第四,边疆也有文化方面的含义。正是因为边疆地区在以上诸方面往往与内地有着不少差异,所以其区域文化类型的形成是边疆地区社会发展长时期、深层次演进的结果。
与边疆地区的居民构成(主要是民族或种族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但即使是同一民族在与外部的文化交流中(主要是边疆与内地的交流),其社会文化特点也会发生变化。
显然,中国边疆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概念,只有综合地考虑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因素后,才能得出一个相对明确的答案。
从历史角度看,许多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民族自治的本质和形式有别,如在古代有羁縻府州、土司地方等)属于边疆地区,但也不能就此得出自治程度高的地区就是边疆地区的结论。
事实上,人们在研究边疆问题时都有自己的着眼点,这其中既有综合性考虑问题的,也有就某个局部问题进行研究的。
在进行历史上的边疆研究时,应历史地、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边疆问题,既要有重点地考察对不断发展的统一多民族中国的边疆进行研究,也要兼顾从边疆的某个单一视角或对某些局部问题进行的研究。
面对十分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之所以认为中国边疆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完整客体供人们进行研究,这首先取决于内涵十分丰富而复杂的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及其边疆发展的历程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边疆
有的一个问题就可以写一本书,你问的这么没针对性让人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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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